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交付有什么影响

更新时间 / 2023-05-15

    买房对每一个家庭来讲都是一件大事,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千挑万选,却往往忽略了收房时候的一些细节,对于商品房的一些装饰设备,在验收的时候也是有标准的。那么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交付有什么影响?


  一、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交付有什么影响


  一般而言,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标准是一种普遍性和强制性规范,而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一般是双方事先通过协商方式确定的,相对任意性和协定性,法律的层面一般也是不可能对任意性和协定性约定作出普遍性的规范。
  所以说,商品房装饰、设备标准对商品房交付的法定条件的认定并无实质性影响,只要商品房相关装饰、设备标准不影响商品房的功能性质量即可。
  那么对于对于商品房交付时的相关装饰、设备是不是构成商品房的功能性质量瑕疵,是判断是否有权拒绝交房的一个很重要的判断标准,对此,北京高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会议纪要有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房屋符合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及法定的强制性交付条件和质量标准,买受人以房屋质量存在表面瑕疵为由拒绝接受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一般不予支持,但买受人确有证据证明房屋在交付时存在功能性质量瑕疵以致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除外。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1、继续履行

  如果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首先另一方可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


  2、解除合同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主要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当事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此外,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如果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自己将不履行债务,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也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3、定金罚则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定金条款则可以适用定金。以定金方式承担违约责任的做法是:支付定金一方违约时,不得要求对方退回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4、违约金

  违约金可以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只要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就可以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


  5、赔偿损失

  在另外一些情况下,违约一方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这条规定,即便未约定违约金守约方依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但是损失的确定需要守约方提供证据来证明。司法实践中违约责任的赔偿主要可以分为迟延履行的损失赔偿和解除合同的损失赔偿。
  关于迟延履行的损失赔偿问题,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可以参照《*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提的解释》第17条和第18条的规定,即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按照未付房款或者按照已付房款的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来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如果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必须要守约方证明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除了迟延履行的损失,可能还会产生佣金损失、误工损失、房价涨跌所产生的房屋差价损失等,如果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就需要守约方对于主张的损失逐一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交付有什么影响”的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商品房装饰对商品房的交付认定并无实质性的影响。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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