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没有探视权

更新时间 / 2023-04-23

  随着父母的离异,法院会将孩子根据法律规定判给夫妻其中的一方抚养,那么一方就具有抚养权,另一方具有探视权。但如果探视的一方做出了一些对子女有不良影响的情况下,另外一方是可以拒绝探视的。那么什么情况下没有探视权?请随小编一同阅读下文了解。


  一、什么情况下没有探视权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探望权是离异父母依法享有的法定权利,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但是,如果行使探望权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的甚至严重损害子女的利益时,就应对其探望权的行使给予必要的限制。


  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婚姻法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主要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是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5)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中止探望权的惟一条件是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至于其他原因,如父母之间相互关系恶化,或探望权人未及时给付抚养费等,都不能成为中止探望权的理由。


探视权.jpg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的子女探望】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有哪些


  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一般有两种:


  1、是探望性探望,这种方式时间短,方式灵活;


  2、是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可在约定或判令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关于“什么情况下没有探视权”的介绍。《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即只有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人民法院才能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任何其他原因,比如直接抚养人再婚、迁徙等等都不能作为中止另一方行使对子女探望权的理由。若您有其他问题,可以到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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