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通常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后又离婚或者是丧偶以后,再一次结婚,与再婚类似,但有二的缘故,故称之为二婚,很多人担心二婚跟头婚的办理不一样,就会有一些疑惑。下面小编为你整理了"二婚结婚证如何办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二婚结婚证如何办理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二、二婚需要离婚证吗
1、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在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综上可以看出,当事人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必须出示其无配偶的证明材料。
2、需要离婚证。因为办理结婚证需要到民政局,一般民政局要双方离婚证和派出所户口本,民政局有档案,但小编建议您还是自己准备好户口本和离婚证。
3、离婚后再婚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 通常,如果男女双方原系夫妻关系,通过民政局离婚登记后现想复婚(再婚)的,则到婚姻登记机关履行结婚(复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会收回双方的离婚证再发给结婚证。
2) 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的,只有法院的相关离婚判决书或者离婚调解书作为离婚凭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八条
结婚登记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十条
婚姻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二婚结婚办理结婚证的手续跟**次结婚是没什么区别的,当然了可能会因为各地情况的不同,会有一点点变动。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二婚结婚证如何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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