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转出再转回的条件

更新时间 / 2023-04-23

户口转出再转回的条件为:到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再到接收户籍处开同意迁入证。拿着迁入证回原户籍处打迁出证,带上原户口本,迁出证,近照三张去同意迁入的户籍地上户就可以了。


将户口迁回原籍程序: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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