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算谁的

更新时间 / 2023-04-25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那么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算谁的呢?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妻子买的车登记在丈夫名下离婚时算谁的


  一般来说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属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二、离婚后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一般来说平均分割。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车子,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


【版权声明】:本文转载于互联网整理,如有侵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所分享内容为原作者个人观点,仅供各位读者学习参考。本站不承担任何争议和法律责任!


电话: 023-6305-0970

邮箱: bangminlvsuo@163.com

联系我们

邮箱

二维码

返回顶部

所在地址:重庆市龙山街道龙山一路5号扬子江商务中心24F    热线电话:023-6305-0970

Copyright © 2023—2026 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云威科技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图片来源于互联网,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