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算是我国的一种特色了,主要就是用来还没有结婚之前来确定婚姻。但是如果给了彩礼之后男方提出分手还能要回彩礼吗?下面小编就带大家了解一下关于"男方提出分手能要回彩礼吗"的相关法律问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男方提出分手能要回彩礼吗
关于彩礼返还的问题,*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此根据该条规定,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分为三种情况:
**种,无论哪一方提出的分手,只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原则上彩礼都是应当返还的。
第二种,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但尚未举办民间通说的结婚典礼,因此还没有开始共同生活,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提出分手,也依然属于司法解释中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
第三种,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且共同生活了,但是生活时间较短,且因为婚前给付彩礼过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亦可以主张返还,但是这种情形一定是要有充足的证据才可以。
二、彩礼的法律性质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婚姻法认为此时赠与行为,分一下几种情形:
1、在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女方个人财产,若离婚的仍是女方个人财产;
2、在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女方家人若未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认为是对夫妻的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约定各归所有,或共有。
以上就是关于彩礼和嫁妆的法律性质,在某些情况下法律是支持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而对于嫁妆则认为是赠与的行为。
三、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结婚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相关法律规定: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五条: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八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男方提出分手能要回彩礼吗"的相关法律规定。彩礼作为我国的一种特色所以我国法律为了适应这种状况所以就出台了关于彩礼的相关规定。彩礼我们经常遇到,所以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有益无害。如果大家对相关问题还有什么疑问,欢迎咨询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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