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 / 2023-04-19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会进行居中公断与裁决,劳动争议也可以提起诉讼。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是怎样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身份核对与旁听人员登记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等资料按照《开庭通知书》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仲裁庭的书记员将在候审场所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等事项进行核对,复印身份证件,并要求签到。


  按照《劳动仲裁公开审理案件办法》规定,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除下列情况外,应当一律公开审理: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案件;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经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不公开审理的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对于不公开审理的实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公民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旁听,申请旁听应当提交有效身份证件。但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批准的人不能参加旁听。仲裁委员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旁听人员发放旁听证。旁听人员必须遵守劳动仲裁庭纪律,仲裁庭应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对旁听人员实施安全检查。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许可,新闻记者可以记录、录音、录相、摄影、转播庭审实况。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持有效证件要求旁听的,须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批准,参照中国公民旁听的规定办理。外国和境外记者的旁听按照我国有关外事管理的规定办理。


  宣读仲裁庭纪律


  1、仲裁庭开庭期间,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仲裁员的指挥。


  2、仲裁庭内要着装整洁,不得随意走动。


  3、仲裁庭内要保持肃静。开庭时不得鼓掌、喧哗和吵闹;不得使用任何通讯工具,不得进行其他妨碍仲裁的活动。


  4、未经仲裁庭许可,仲裁参加人不得发言和提问。


  5、旁听人员不得发言和提问。


  6、未经仲裁庭许可不得录音、录象或摄影。


  7、对违反仲裁庭纪律和干扰仲裁活动的人员,由仲裁员予以劝告和制止;不听劝告的,仲裁员有权作出;警告、训诫或责令退出仲裁庭,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员工不服处罚如何解决


  可以向劳动部门或者工会申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劳动仲裁的不同


  劳动仲裁不同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其不同点在于:


  申请程序


  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要求双方当事人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才能据此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而劳动争议的仲裁,则不要求当事人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只要当事人一方提出申请,有关的仲裁机构即可受理。


  机构设置


  仲裁法规定的仲裁机构,主要在直辖市、省会城市及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设置,主要是在省、自治区的市、县设立,或者直辖市的区、县设立。


  裁决效力


  仲裁法规定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除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几类特殊劳动争议外,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裁决一般不是终局的,法律规定仲裁这一程序,主要是考虑到这类纠纷的处理专业性较强,由一些熟悉这方面业务的人员来处理效果比较好,有利于快速、高效地解决纠纷,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节约了审判资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庭审程序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劳动仲裁与仲裁法规定的一般经济纠纷的仲裁不同。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到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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