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合同上的根据而使他人受损而自己受益的行为。不当得利案件中,受损的他人与受益的己方之间会产生债权关系,即受益人应当向受损人返还不当得利。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呢?接下来由小编带您了解相关知识。
一、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2、一方受有损失;
3、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
4、为他人的行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二、返还不当得利
1、受益人为善意,即不知情,是指受益人取得利益时不知道没用合法根据,其返还利益的范围仅以现存的利益为限,如利益不存在的,受益人不负返还义务。现存利益不限于原物的固有形态,如果形态改变,其财产价值仍然存在或可以代偿,仍然属于现存利益。
2、受益人为恶意,即受益人知情,是指受益人受益时明知没有合法根据,受益人应当返还其所得全部利益,即时其利益已不存在,也应负责返还。
3、受益人在取得利益时为善意,之后为恶意的,受益人返还的范围应该以恶意开始时的利益范围为准。
三、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
1、受益行为有合法的依据;
2、受损行为与受益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上述文章回答了关于“不当得利需要什么证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不当得利本质上是一种债权行为。在不当得利之债的案件中,受害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不应得的利益,包括原物的孳息。如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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