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 / 2023-04-19

  伤残鉴定一般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或因意外伤害等原因而进行的司法鉴定。工伤伤残鉴定会先申请,申请通过后就可以走鉴定程序。当然鉴定结果出来后对于结果不满的可以申请复查。那么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下面就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内容。


  一、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


  大家所称的工伤伤残鉴定,抄实际就是工伤后劳动能力袭鉴定。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因此,申请工伤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的时间是在确认为工伤后,根据治知疗情况伤情稳定后,就可以马上申请能力鉴定鉴定鉴定。一般情况下是工伤认定后马上就做,但是如果劳动者的伤情稳定还没有稳定,那么就要等到伤情稳定后再申请。


  如果伤情没有稳定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要么是劳动能力鉴定机构不受理,要么是劳动鉴定机构也不会出具鉴定结论。申请伤残鉴定时,公司、工伤员工或者其近道亲属都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并且在申请工伤鉴定时,应提交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


  二、工伤鉴定前复查和再次鉴定的区别是什么


  1、初次鉴定


  从业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人员的初次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复查鉴定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或者社保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提出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的,复查鉴定结论没有变化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复查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复查鉴定结论有变化,以及按照国家规定需要定期复查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3、再次鉴定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对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再次鉴定结论维持原鉴定结论,鉴定费用由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的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再次鉴定结论有变化,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市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再次鉴定结论为*终结论。


  法律咨询:


  网友:工伤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


  1、工伤人员的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人员本人向市、区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人员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2、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受市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职业病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及工伤人员的再次鉴定等具体事务。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工伤伤残鉴定复查期限是多久"的相关内容,一般需要在工伤后一年内进行复查。若是对于复检的结果不满意的,则可以提起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后结果有变化的,鉴定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若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重庆邦民律师事务所,我们会安排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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